經依法申請,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(qū)長隆馬戲表演團于2024年3月14日在遂溪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通過行政審批流程,取得《行政許可(備案)申請受理通知書(粵湛遂演書字〔2024〕第000031號)》和《遂溪縣營業(yè)性演出準予許可決定(440823512024000003)》,其申請審批通過的演出時間為:2024-03-20至2024-03-30。
因甲方(西溪橋西邊空地)衛(wèi)生臨檢時間跟乙方(長隆馬戲表演團)演出時間相沖突,乙方自愿取消了原表演行程,并于2024年3月18日,告知遂溪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。
根據湛江市行政審批管理條例,遂溪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依法收回長隆馬戲表演團該場次《行政許可(備案)申請受理通知書(粵湛遂演書字〔2024〕第000031號)》和《遂溪縣營業(yè)性演出準予許可決定(440823512024000003)》,并在當地政府官網發(fā)出撤銷該場次活動的公告。
遂溪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
2024年3月19日
關于宿州市埇橋區(qū)長隆馬戲表演團取消在遂演出活動、并撤銷《遂溪縣營業(yè)性演出準予許可決定》的公告.pdf